标题 | 朱先生-拆除违章搭建雨棚 | ||||
来信人 | 朱先生 | 来信日期 | 2019年11月05日 | 来信编号 | DH201911050249 |
正文 | 朱先生居住在东大街68号2楼,1楼是陈氏大虾商户(现已倒闭关门),该店铺门口有违章搭建雨棚(超过10余年),经长期的积累,棚顶存留了大量生活垃圾,非常影响朱先生的居住环境,现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将违章搭建的雨棚拆除。 | ||||
回复 |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:收到工单后,我局及时交办城管执法支队进行查处。11月8日,支队执法人员现场调查,东大街**号商铺北侧有一处临时雨棚,于2010年左右搭建形成。执法人员与该商铺经营者取得联系,因房主未在安康本地,现商铺经营者已安排人员对棚顶垃圾进行清理,待房主回安康后商议拆除事宜。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认可。 | ||||
办理情况 | 已办结 | ||||
回复单位 |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| ||||
回复时间 | 2019年11月12日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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